复夏憩亭 咸丰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收到您亲笔书信,感受到其中饱含的殷切关怀。您为在下筹谋思虑之周全、用心之诚挚,犹如亲身担当这份责任般反复斟酌考量。这般金石般坚贞的情谊,令我感激不尽,难以言表。
收到您的来信,蒙您厚爱关怀,为我这不成才之人谋划考虑,周详细致且情意深厚,如同亲身担当这份责任一般反复思量。这种金石般坚定的情谊,使我感激不尽!
林秀三今年屡次致信我处,流露出请缨报效的志向。他的书信篇幅宏伟,常逾千言,且能深入钻研地理形势,讲求行军布阵之法。十月间,他闻知我奉命援鄂,特地遣人前来,自愿捐资招募兵勇,持戈充当前锋。我随即回信,慨然应允他统领一营。至于能否胜任,尚未深入了解。然岷樵常称赞他在征义堂案中,于平江防务措置最为得宜;今年通城一案,他所呈报的行军险要地势,亦多符合军情机要。我因此命他统辖一营。周凤山此人仪表骁勇,军械精良,外界传言其贪利好利,似乎并不属实。
最近两次延误行程,我也对此感到不满。既然您已出言规劝,我打算不再与他同行。但此人在武将之中,仍算得上有气节才干,将来派他驻守永州南路,或许尚能胜任。罗山到此地后,与我畅谈诸事,表示愿意随我远征,在所不辞。此人德行深厚,我极为敬重,若能朝夕共处,不仅可作倚仗的臂膀,更能成为明镜与良药;然而若要镇守衡州、永州四属之地,环顾周遭实在无人能胜过罗山兄,此刻我正在为此事犹豫不决。至于璞山那里,我已去信与他商定各项事宜,力求达到整齐划一。汝舟若果真来到衡州,我自然会带他一同东行。
关于军饷事宜,来函所言极为明确。然而江西方面协助接济一事,若我军能推进至湖口下游地区,再向江西请求支援,则理由极为正当,对方响应也必然迅速。此时军队尚未出境便贸然求助,恐怕对方会以自顾不暇为由推脱,难以立时奏效。眼下出征所需经费,仍须由本省自行筹措。听闻龠翁与君青翁为筹备这笔巨额军饷日夜忧心,令我深感愧疚不安。
我在此地竭力筹措,现有水陆各营兵勇七千余人,在衡州发放正月整月粮饷,耗费已极为巨大。能够不向省库索取银两解送衡州,已属万幸。然出征路途所需经费,必须向省局支取。龠翁与青翁纵有点金之术,又怎能凭空变出如此巨款?思及此事,实在令人愁苦难安。
黄子春兄那里,方才已去信征聘,不知他能否慨然前来?伯乐所赏识的,必然不是寻常之辈。此外您平日储备的人才,望不吝时时相告。先前少平同年推荐马永炽,我向筠仙询问,得知江西方面对此人极为倚重,恐怕难以调任,因此没有奏请调用,烦请老兄转达少平先生。
此外,粮台事务必须由重臣统筹管理,方能统领全局。我反复思量,此事不得不劳烦老兄出马。而湖南、湖北及江西三省的劝捐事务,也非吾兄不能激励推行。这两项职责,请兄长择取其中一项承担。我将于初十过后上奏朝廷。若粮台事务得兄提纲挈领,待各分派安排妥当、章程运转熟练后,阁下似可抽身前往湖北、江西等地劝捐,如此二者便可兼顾。来函曾言:无论其愿与不愿,总须置之帷幄。我今即以阁下之道,反施于阁下之身。
复褚一帆 咸丰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听闻所造各船极为坚实精致,工价也颇为公允,足见诸位实心任事,远非寻常可比。军务局厂开办之际,往往多有虚耗,而诸位如此恪尽职守,令我感佩倚重之情难以言表。至于商议各项事宜,其中有应即刻施行者,亦有目前难以骤定者,现将各条逐一答复如下。
三板艇已制成十艘,计划再添造七十艘,本属正办。但时日迫近,总须在灯节前全部完工,且经费亦极为紧张。阁下自行斟酌,若添造七十艘艇船,能确保工期在十五日以内,费用在千串钱以内,则可照数建造;若难达成,酌量少造亦无妨。
此前面议水师分为五军。现因船只增多,调整为十军,其中五正军、五副军。以四哨编为一军,八哨则组成正副两军,与阁下信中所述八哨为一队、每队设将官一员之制,大体相同而略有差异。
目前经费拮据,招募兵勇以五千人为上限。除去驾驶一百三十艘钓钩船需用二千四百人外,仅余二千六百人充作战船兵卒。大致而言,快蟹船每艘配置四十人,长龙船每艘配置二十四人,三板艇则不固定配员,临战时由快蟹、长龙船上分拨数人即可。
钓钩船用于装载辎重并供各项委员乘坐,五十艘实在过少,即便增至一百二十艘,仍恐不敷使用。每船须配备二十名水手,方能确保迅速行驶。平日与各船队协同前进,待作战之日,由钓钩船调拨人手至快蟹、长龙等船协助枪战,此项调度由营官自行部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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