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玉班乃可用之才,现已发函征调,恳请催促其速来衡州。以上所列事宜,敬请逐一查核照办。大局既定,此后不再变更。
复仓少平 咸丰四年正月十一日
弟在此处筹备事务未尽妥善,日夜忧心如焚,而诸事愈发不能称心。往日常指责他人出征迟缓拖沓,或归咎他人军需耗费,待亲身承担此任,方知延误更为长久,而耗费更甚。亲历其境方知艰难,至此愈加深信不疑。各类船只原定于灯节前完工,因雨雪连绵八九日,再度延误。现定于月底启程,船只是否齐备,火炮是否到位,已无暇周全顾及。先前所提漕粮装载之事,尊驾来信曾详尽阐述不宜过多携带,中丞及憩亭兄、筱泉亦对此多有建言。
弟不敢固执己见,准备酌情携带一万余石粮食赶赴下游。剩余一万数千石粮食,即在省城寻觅仓库存储,恳请阁下为我选择一处妥当之地。各州县都希望尽早完成交割,以便了结公务节省开支。弟在公文中已明确,交接完毕后即由总局派人看管,不再与各县相干。切勿让人怀疑是否携带粮食存在偏袒或不公。将来从省城陆续运往湖北的费用,经委员等商议,决定将部分粮米改收折色银两,充作水运开支,近日已按此决议施行。
复胡维峰 咸丰四年正月十三日
昨日与褚太守信中曾提及,快蟹船配置五十人,长龙船配置二十四人,每营仅需五艘钓钩船等语。这两日仔细察看快蟹、长龙二型船只,实难容纳如此多人,夜间更无安歇之处。快蟹船至多容纳四十人,长龙船至多容纳十六人,已显拥挤。每营必须配备八艘钓钩船,方可装载四百人。现拟定营制章程单一份,请转送褚太守阅示。衡州六营与湘潭四营,均照此章程办理。此后决不再作变更。尚有数事需与足下商议,条列如下:
现有钓钩船近五十艘抵达衡城,湘潭尚有七十艘。拟选取三十二艘灵便坚固者作为战船,另以四十艘充作辎重船。此前委托菊农督造修改,不知是否完工。若尚未修竣,务请加紧改造,务必于二十四日前全部修缮完毕,以便及时装载粮米。此事至关紧要。
辎重船除现有四十艘外,尚需另雇三十艘。此事务必在二十三日前安排妥当,以便及时装载粮米等物资。我昨日已命长、善两县雇船二十艘装载火药,每日支付雇银一千文。
此地水手再添六七百人便可充足。湘潭四营需水手一千六百人。另辎重船四十艘需配备五六百人。有劳足下与尧阶兄负责招募事宜。
关于收储粮米事务,此处已派遣大小委员各两人,湘潭方面委托乡绅左菊农协助收管。预计自二十四日起至初三前完成收纳。
开设药店、钱庄及油盐店铺诸事,务必请足下与菊农物色可靠人选经办。此事至关重要。
复骆中丞 咸丰四年正月十五日
我于十三日夜间接到寄来的谕旨,得知岷樵殉难的消息,心绪万分沉重。我之所以办理一切事务,力求规模宏大、条理分明,本是打算将这些托付给他。原想以他为主帅,而我从中参酌辅佐,或能稍有裨益。如今此人既已离世,以我的精神、才力、度量、阅历四者而言,皆不足以担当主帅之任,却徒有虚名。京城之人往往以耳代目,动辄保奏我出办军务,此事不知该如何收场。昨夜接到批折,上有成败利钝固然难以预料,但你的忠心可昭日月,非独朕明白等语,如此嘉奖,叫我如何承受?如何报答?实在惭愧至极!尚有几件事需与阁下细细商议,列述如下:
先前因岷樵紧急征调,未便奏请留用朱石樵。如今岷樵既已殉国,石樵便可随我同赴军前。我打算委任他担任陆路营务处之职。
先前您来信提及需设统带大员。历来军营皆设此职,或称作翼长,或称为统领,或仅称营务处。实则虽有此类名号,但各部人心之联结松散,仍与往昔无异。我明知此事收效甚微,却仍须建立此等规制以明统属。现拟委任朱石樵为陆路营务处,褚汝航为水师营务处。
创建水师的艰难,实在比登天还难。凡是从外地调任的官员,或是我们聘请的士绅,都不愿带领水勇。即便是招募来的勇士,也不愿加入水师,只有船家才肯留在河上效力。眼下将领来不及精挑细选,兵员也来不及仔细考察,只要有人愿意留在河上,便只能暂且收留,这样如何能打造出精锐之师?关于炮手的待遇,自当遵照指示增加粮饷银两。褚守提供的图纸方案大多已被采纳,我已多次与他书信商议具体事宜。成名标负责建造的长龙船质量很不如意,我后悔之前过于倚重他,然而眼下仍需任用他带领一营水师。
第三批火炮一百二十门,现仍滞留郴州。连同前两批合计,可得火炮三百二十门。省城库存火炮,除已调往湘潭百门外,尚有四十余门可以随军调用。恳请阁下即刻下令军械局赶制炮架。关于炮架式样,此地所造带有磨盘底座者较为适用,已运送六十副至褚守处。请即令长沙、善化两县专遣差役前往褚守处取一副样品送至省城作为范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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