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者穿着灰褐色的粗布短褐,袖口卷得整齐,露出一双布满老茧的手。那双手的动作很轻,带着一种常年行医的人才有的稳。
“你昏了很多天了。”老者说,语气平淡,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,“昨夜烧得最凶,老夫以为你熬不过去了。”
孙传庭的喉咙干涩得像塞了一把沙,他动了动嘴唇,没能发出声音。
老者会意,从床头小几上端起一只粗陶碗,一手托着他的后颈,将碗沿凑到他唇边。
碗里是温水,有些微的甜意——像是兑了蜂蜜。孙传庭贪婪地吞咽着,水顺着嘴角流下,淌进衣领里,他也顾不上了。
喝过水,老者将他轻轻放回枕上。孙传庭再次打量四周:屋里的陈设简陋到了极点,除了这张床和床头的矮几,只有墙角放着一只木架,架上搁着几个大小不一的陶罐,大概是装药的。靠窗有张瘸腿的条凳,用碎瓦片垫着,凳上放着半碗凉透的粥。地面是夯实的黄土,虽简陋,却扫得很干净。
他缓缓收回目光,视线落在自己身上——左肩、右大腿、胸口,三处主要箭伤都被仔细包扎过,白布条缠得整整齐齐,手法很专业。只是布条并非新布,边缘磨损得起了毛边,隐约还能看出原本是件旧衣改成的。
他又试着动了动手指,能动。腿也能动。看来命是保住了。
这个认知让他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——是庆幸,还是失望?他自己也分不清。
“咳咳……咳咳咳……”一阵剧烈的咳嗽猝然涌上喉咙。他下意识蜷缩身体,想压下这阵咳意,胸口的伤却因此牵动得更厉害,剧痛如刀绞。他咬紧牙关,不让自己发出呻吟,但额头的冷汗已密密沁出,濡湿了斑白的鬓发。
陈医士按住他的肩,另一只手在他背后轻拍。待咳嗽稍缓,老者从袖中摸出一块叠得方正的粗布,替他拭去额上的汗。那布虽是粗布,却洗得很干净,边角还细心地缝了针脚。
“莫要强撑。”老者说,声音不高,却有种不容置疑的沉稳,“你这伤,寻常人十条命也没了。能活下来,是老天爷不收你。”
孙传庭没有答话。他的目光越过老者的肩头,落向窗户。糊窗的毛纸破了几处,透过破洞,他看见院中站着几名士兵——土黄色军服,腰间朴刀,头顶简陋的毡帽。
顺军。
这两个字像一块烧红的烙铁,烫在他心上。
他闭上眼。郏县的战况一幕幕在眼前闪过:漫天的箭雨,如潮水般一波接一波的冲锋,身边将士一个个倒下,鲜血渗进干裂的土地,被马蹄踏成暗红色的泥浆。他亲率亲兵冲击敌阵,铁甲被射得像刺猬一般,箭头穿透甲叶扎进皮肉,他咬牙拔出来,继续冲。
那支致命的箭,他还记得。射中胸口的那一瞬间,他以为是有人在他胸腔里点了一团火,整个人向后仰倒,天旋地转。倒下前,他隐约看见亲兵王明的脸——那孩子跟着他三年了,才十九岁,眉目还带着稚气。王明张着嘴在喊什么,喊得声嘶力竭,可他听不见。他只觉得累。
很久没有这么累了。
后来呢?他不记得了。
此刻他躺在陌生的床上,盖着顺军给的被子,连伤口都是顺军的医士包扎的。这个认知让他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屈辱。他孙传庭一生征战,二十岁中进士,三十岁巡抚陕西,四十岁总督军务,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成为阶下囚的一天。
这不是他想要的结局。
他想要的结局,是战死沙场,马革裹尸。是被乱箭射穿、被长枪捅透、被炮火炸碎——任何一种轰轰烈烈的死法,都比此刻躺在这里、被敌人救治要好一万倍。
可他偏偏没死。
“孙总督。”一个温和的声音从门外传来。
孙传庭睁开眼。
李自成没有让人通传。
他独自走进这间狭小的厢房,身后只跟着两个亲兵。这两个亲兵都是跟了他多年的老人,一个姓王,一个姓张,皆是膀阔腰圆、面无表情。他们守在门口,手按刀柄,目光如鹰隼般扫视屋内每一个角落——虽然这屋里除了一个垂死的老头、一个半瞎的老医士,什么都没有。
李自成今日穿着寻常:一身靛蓝色箭衣,袖口磨出了细微的毛边,领口洗得发白,却浆洗得很平整。腰间系着一条黄丝绦,那绦子已经褪成了淡黄色,边角也起了毛球,却是全身上下唯一能彰显身份之物。他脚上是一双半旧的青布靴,靴帮沾着泥点,靴底磨损得厉害,显然走了不少路。
他没有戴冠,只将头发随便束在脑后,用一根木簪绾住。那木簪做工粗糙,连漆都没上,像是随便削的。
孙传庭看着这个走进来的人。
他从未亲眼见过李自成,但这一刻,他毫不怀疑眼前之人的身份。
这人的面相并不凶恶,甚至称得上温和——眉目端正,鼻梁挺直,下颌蓄着短须,肤色比寻常农夫略白些。他的眼睛很特别,乍看平和,像一口不起波澜的古井,可你若盯着看久了,便会发现那井深不可测,幽暗中隐隐有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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