烛火摇了一夜。
花厅里的谈话时高时低,偶尔有争执,但始终没断。
王嬷嬷在门外站得腿都僵了,却只断续听见几句——
“……每月初一十五,必须一起用膳……”
“……我的嫁妆私产,你们不得过问。同样,你们母亲留下的东西,我绝不染指……”
“……承泽的教育之事,需得商量……”
亥时末,门终于开了。
裴承志第一个走出来,脸色依旧绷着,手里却攥着一张纸。
王嬷嬷急忙迎上去:“大少爷——”
“嬷嬷先回去。”裴承志打断她,“承泽困了,带他歇息。”
裴承泽被裴秀宁牵着出来,小脑袋一点一点的,确实困得迷糊了。
裴秀宁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对王嬷嬷道:“带他回去吧,仔细着凉。”
王嬷嬷满肚子疑问,却不敢多问,只得抱起裴承泽,一步三回头地走了。
花厅内,裴琉璃揉了揉眉心。
青黛和紫苏进来收拾茶盏,看见桌上摊开的三张纸,上面写满了字,最底下有三个不同的签名和指印。
“夫人,这……”青黛小声问。
“收好。”裴琉璃将其中一份折起,“一式三份,各执一份。往后,就按这个来。”
紫苏好奇地瞥了眼,只见抬头写着“约法三章”,底下列了三条主款,每款下又有若干细则。
第一款:互不侵犯
1. 裴琉璃不得以母亲身份强制干涉裴承志、裴秀宁学业、交际及婚姻之事。
2. 裴承志、裴秀宁不得以任何形式刁难、侮辱裴琉璃,包括但不限于言语冲撞、恶作剧、煽动下人怠慢等。
3. 裴承泽之教养,由裴琉璃与王嬷嬷共商,裴承志、裴秀宁从旁监督,任何重大决定需四方达成一致。
第二款:互不干涉
1. 裴琉璃之嫁妆私产,自行打理,盈亏自负,裴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、挪用。
2. 裴承志生母留下之遗产,由裴承志成年后自行接管,在此之前由裴琉璃代管,但每季度需向裴承志、裴秀宁公示账目。
3. 各自院内事务,自主决断,不得越界插手。
第三款:互助义务
1. 每月初一、十五,必须一同用晚膳,无故不得缺席。
2. 遇外敌(如家族压迫、外界欺辱)时,需一致对外。
3. 重大节庆、府中红白之事,需共同出面,维持裴家体面。
4. 裴琉璃需保障裴承志、裴秀宁、裴承泽之基本生活用度及学业所需,不得克扣。
5. 裴承志、裴秀宁需在外维护裴琉璃作为裴府主母之尊严,不得令其难堪。
细则林林总总,写了二十余条。
青黛看得咋舌:“这……这哪是家规,倒像是衙门文书。”
裴琉璃笑了笑:“白纸黑字,才免得日后扯皮。”
这是她前世在商场常用的方法——把潜在冲突摆在明面上,用规则约束,减少内耗。没想到,第一次用在古代,竟是和三个孩子“谈判”。
“他们会守约吗?”紫苏担忧。
“裴承志会。”裴琉璃笃定,“他重诺,且这份协议于他有利——保住了他母亲留下的东西,也给了他弟弟妹妹保障。”
“那二小姐呢?”
“裴秀宁……”裴琉璃想起那姑娘最后签字时,虽不情愿却还是按了手印的模样,“她聪明,知道硬碰硬没好处。况且协议里给了她体面和自由,她会权衡。”
最麻烦的,其实是王嬷嬷。
协议里明确写了“共商”,这等于分走了她一半的权力。明日她看到条款,怕是要闹。
正想着,外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。
“夫人!不好了——”一个守院的小丫鬟慌慌张张跑进来,“王嬷嬷抱着小少爷,跪在将军书房外头哭呢!说、说您要逼死小少爷,夺她养了八年的孩子!”
来了。
裴琉璃站起身,脸上没什么意外。
“走吧。”她理了理衣袖,“去书房。”
该会会那位真正能做主的人了。
……
书房院外
王嬷嬷果真跪在青石地上,怀里紧紧抱着已经睡着的裴承泽,哭得声嘶力竭。
“将军!您要给老奴做主啊!夫人她、她逼着小少爷签什么文书,要夺了老奴抚养之权!老奴伺候先夫人八年,又奶大小少爷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……”
书房里灯火通明,窗上映出一个人影,挺拔如松。
裴琉璃走到院门口,就听见里头传来裴琰之低沉的声音:“怎么回事?”
王嬷嬷像抓住了救命稻草,哭得更凶:“将军!夫人她容不下老奴!今日召三位小主子去,逼着他们签了卖身契一般的文书,要把小少爷从老奴身边夺走啊!小少爷才八岁,离了老奴可怎么活……”
裴琉璃迈步进去。
王嬷嬷的哭声戛然而止,惊恐地看着她。
书房门开了。
裴琰之站在门口,一身墨色常服,未束冠,只用了根乌木簪。他脸上没什么表情,目光先落在王嬷嬷身上,又转向裴琉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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