胁田兼则的表情微微变化。
毛利小五郎转向众人:“生姜里的确含有能够分解蛋白质的蛋白酶,但是除了生姜以外,还有一个东西也含有蛋白酶,那个东西就是——萝卜。”
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个中年男人身上。
“用包着白萝卜泥的手法,尽情的拍打沾有血迹的衣服正反两面,然后用纸巾覆盖在血迹上就能吸掉血迹。如此重复三四次,便可以擦得干干净净了。而且和生姜不同,这样还不会沾上颜色。”
柯南指着中年男人:“这位先生应该就是用这个方法来厕所里擦掉血迹的。所以,偷钱包的那个人,是你吧!”
中年男人脸色铁青:“可是他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看到菜单上有烤鱼才想吃的吧?毕竟一般的寿司店里也不会卖烤鱼的呀。”
“哦?”毛利小五郎的声音平静无波,“他在点餐时说过:‘还有这个限量的当季烤鱼,今天还有吗?也要一份。’那就证明他之前来过店里,知道店里有卖烤鱼这道菜。”
“而且,把偷来的手包带到这家店里,还藏进了厕所,就说明他不是个惯偷。”柯南继续说,“他应该做梦都想不到,失主会根据手包里的手机GPS定位追到这里来吧。”
失主女性激动地点头:“没错!快说到底是谁偷了我的手包!我知道偷包贼就在这家店里面!”
毛利小五郎看着中年男人:“但是他为什么要选择跑到寿司店来擦血迹呢?明明只要回家脱掉衬衫或者扔掉衬衫就好了。那这到底是为什么呢?”
他自问自答:“那是因为他还有事要办,如果袖口上沾着血迹会很麻烦。那名年轻人有不想错过的电视节目要看,而那位小姐要回家参加网络拍卖,所以他们的袖口上沾了血迹也不要紧。但是这位戴眼镜的先生就不一样了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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