敲击声在录音笔里重复了三遍。令狐长生按下暂停,指尖停在播放键上,没抬起来。他盯着桌面摊开的通风井剖面图,目光落在底部排水管出口位置,那里用红笔标了个点,旁边写着“H-13-7”。
周正仁站在对面,手里捏着痕检科刚送来的报告单。纸页边缘有些卷,是他一路攥着走过来的。他没说话,先把报告拍在桌上,开口时声音压得很低:“标签还原出来了。H-13-7,北光药业H组实验废弃物,登记时间是上个月十七号。”
令狐长生点头,抽出笔,在图纸侧边空白处写下编号,连同药检室前日提交的挥发物成分表并列排列。氯胺酮、乙醚,混合比例一致,来源标注为同一批次试制药物。他把两页纸并排放好,中间用尺子划了一条线。
“不是巧合。”他说。
周正仁已经走到白板前,拿起记号笔。他把“北光药业”写在左侧,向右画出箭头,接上“恒安置业”,再连到“云湖雅居工地”。接着从北光药业向下延伸,写下“H组实验”,又补上“H-05”“H-13”两个代号。
“H-05是林志广账本里的项目,H-13是昨晚那根骨片旁捡到的标签。”他转身,“两条线,同一家药厂,同一个编号体系。”
令狐长生翻开法医中心内部数据库,输入H-13。系统弹出权限警告。他切换至离线档案,调出九十年代军区医院实验备案目录,翻到“神经抑制类药物人体测试”条目,H-13项目状态为“中止”,执行单位:北光生物制剂研究所,负责人:柯文昭。
他合上电脑,把H-13-7标签的扫描件递给周正仁。“柯文昭当年带的团队,用H编号序列。这批药没进临床,也不该出现在工地。”
周正仁盯着标签上的残缺编码。“但它出现了。而且被人烧过,想毁掉。”
“没毁干净。”令狐长生说,“烧的是正面。背面有压痕,痕检用显微拓印还原出三个字:‘送恒安’。”
空气静了一瞬。
周正仁把这三个字写在白板上,加粗,圈起来。他退后两步,看着整张图:药物流向、施工记录、失踪轨迹、骨灰掺杂、镇静剂使用、编号关联——所有点开始向一个中心收束。
“恒安置业不是掩埋点。”他说,“是终端。”
令狐长生打开DNA实验室刚传来的比对报告。新提取的骨片线粒体序列与偏僻工地无名尸匹配度98.6%,误差范围在同源组织可接受区间。他翻到附件页,显示该尸体生前曾接受长期药物干预,骨骼中检出微量苯二氮?类代谢残留。
“和H-05受害者特征一致。”他说。
周正仁抓起电话,拨通刑侦支队审批科。他报出案件编号,申请对恒安置业“云湖雅居”项目启动全面调查程序,理由:涉嫌非法处置人体遗骸、参与系统性掩盖、关联未注册药物流通。
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,随后传来答复:证据链不闭环,缺乏直接关联人证,现场取证未获合法授权,申请驳回。
周正仁放下电话,没说话。他把审批意见打印出来,贴在白板最下方,用红笔圈出“缺乏直接人证”六个字。
“他们知道我们在哪卡着。”他说。
令狐长生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密封袋,里面是昨晚从金属箱缝隙采集的空气样本冷凝物。他把它放在桌上,又拿出混凝土粉末样本、H-13-7标签、录音笔、骨片证物袋,依次排开。
“人证没有。”他说,“但物证有。”
他拨通痕检科、药检室、DNA实验室三人的分机,让对方带上原始数据记录本,十分钟后到B2保密会议室。
十分钟后,三人到齐。令狐长生没开场白,直接把五样证据摆上会议桌。
“第一,”他指着混凝土样本,“偏僻工地与云湖雅居使用的添加剂,硅铝比、缓凝剂配比、骨灰掺杂比例完全一致。不是同一批次,就是同一配方。”
痕检负责人点头:“我们做过三次平行测试,误差小于0.3%。”
“第二,”令狐长生拿出空气冷凝物样本,“医务室地垫、金属箱内空气,检出相同成分的氯胺酮与乙醚混合挥发物,浓度支持运输用途判定。”
药检负责人翻开记录本:“质谱峰位完全重合,原药来源指向北光药业试11号制剂。”
“第三,”令狐长生递出H-13-7标签扫描件,“H组实验废弃物编号,归属北光药业H-13项目。股权穿透显示,北光药业实际控制人为秦守业妻弟。”
DNA实验室负责人抬头:“我们刚完成线粒体比对,新骨片与偏僻工地无名尸高度匹配。说明尸体处理模式跨项目复现。”
令狐长生把通风井结构图铺开:“第四,三名失踪者最后轨迹收束于检修口,地下廊道有近期开启痕迹。录音中检测到规律性敲击声,间隔三秒,持续九秒,非自然产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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