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月如钩,寒星点点,汴梁城的冬夜依旧凛冽。
但城西王程的小院里,却洋溢着前所未有的暖意和喧嚣。
堂屋内,炭火烧得噼啪作响,映得每个人脸上都红扑扑的。
桌上杯盘狼藉,一只肥鸡只剩骨架,一坛御赐的佳酿也见了底。
王柱儿喝得满面红光,嗓门比平时高了八度,正挥舞着手臂,唾沫横飞地再次讲述弟弟如何“枪挑金酋”的细节。
尽管他已复述了三四遍,但每一次都添油加醋,愈发惊险传奇。
“你们是没瞧见!俺家程哥儿,那叫一个稳!那金狗哇呀呀冲过来,碗口大的马蹄子刨得尘土飞扬,跟座黑塔似的!
咱们程哥儿,纹丝不动,待他冲到近前,嘿!枪出如龙,快如闪电!只听得‘噗嗤’一声……”
王柱儿猛地一刺筷子,仿佛手中拿的不是筷子,而是夺命长枪。
王程坐在主位,嘴角含着一丝无奈又纵容的笑意,并不多言,只是偶尔给身边的鸳鸯夹一筷子她爱吃的菜。
他虽已贵为将军,但在家人面前,那份锐气收敛了许多,只剩下征战归来后的松弛与温和。
晴雯吃得小脸油光锃亮,眼睛亮晶晶地听着,不时拍手叫好,又忙着给王柱儿媳妇倒酒布菜,活泼得像只穿梭在筵席间的小燕子。
王柱儿媳妇则一边听着,一边抹着开心的眼泪,看着这满屋的热闹,只觉得从前受的那些委屈,都值了。
鸳鸯坐在王程身侧,大多数时候只是安静地听着,嘴角噙着温柔的笑意。
她看着意气风发的丈夫,看着欢天喜地的家人,心中被一种巨大而安稳的幸福填得满满的。
只是偶尔,当王柱儿讲到惊险处,她会下意识地攥紧王程放在桌下的手,仿佛生怕这幸福只是泡影。
王程感受到她的力道,便反手握住,轻轻捏了捏,递给她一个安抚的眼神。
酒足饭饱,王柱儿已是酩酊大醉,被他媳妇和晴雯合力搀扶着,嘴里还兀自嘟囔着“俺弟弟是将军……”,踉踉跄跄回房歇息去了。
晴雯手脚麻利地收拾着碗筷,哼着不成调的小曲,脸上全是与有荣焉的欢喜。
王程也饮了不少,眼神却愈发清亮,他侧头看着身旁脸颊绯红、眼波流转的鸳鸯,心中一动,忽然起身,在鸳鸯的低呼声中,一把将她打横抱起!
“呀!你做什么!”
鸳鸯猝不及防,双手下意识地环住他的脖颈,脸上瞬间飞起红霞,一直蔓延到耳根。
她羞得将脸埋进他坚实的胸膛,感受到那里面传来的沉稳心跳和灼热体温,浑身都软了。
“做什么?自然是回房安歇。”
王程朗声大笑,抱着她便往卧房走去,步伐稳健,丝毫不见醉意。
“快放我下来……让人瞧见了像什么话……”
鸳鸯声如蚊蚋,又羞又急,眼角余光瞥见正在收拾的晴雯偷偷抿嘴笑,更是臊得无地自容。
“看就看呗!”王程浑不在意,笑声在寂静的小院里格外清晰,“我抱自己的夫人,天经地义!哪个敢嚼舌根?”
他低头,凑近鸳鸯滚烫的耳垂,压低声音,带着酒气的灼热呼吸喷在她敏感的肌肤上,“这些日子,苦了你了,也想煞我了……”
这充满男子气息的私语,像一根羽毛,轻轻搔刮着鸳鸯的心尖。
她所有推拒的力气瞬间消失,原本紧绷的身体彻底软了下来,任由他抱着,穿过小小的庭院,踏入那间虽然简陋,却此刻充满了温情与旖旎的卧房。
房门在身后合上,隔绝了外面的寒气,也隔绝了所有的纷扰。
红烛高燃,跳跃的火光将两人的影子投在墙上,交织在一起。
这一夜,春风几度,鸳鸯初时还因羞涩而压抑,但在王程霸道又温柔的引领下,也逐渐放开了身心,沉浸在灵肉交融的极致欢愉与幸福之中。
窗外寒风依旧,屋内却暖意融融,春色无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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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清晨,王程神清气爽地起身,在院中练了一趟拳脚,自有亲兵前来等候吩咐。
他如今身份不同,虽不必每日去营中点卯,但军务繁忙,也需处理。
鸳鸯则起得稍晚,对镜梳妆时,看着镜中眉眼间染着春色、气色极好的自己,想起昨夜种种,脸上又不自觉地泛起红晕,心中却甜得像浸了蜜。
也就在这日上午,王程封将军、阵斩敌酋的消息,如同最迅猛的春风,彻底吹遍了贾府的每一个角落。
那感觉,已不是巨石入潭,而是惊雷炸响!
下人们议论的风向再次陡变。
“我的老天爷!六品昭武校尉!实权指挥使!这……这简直是一步登天了!”
“阵斩万夫长啊!那可是实打实的军功!听说皇上金口玉言,夸他是‘霍骠骑’呢!”
“啧啧,鸳鸯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!当初被大老爷逼得那样,谁能想到有今天?正经的官夫人,比在府里强一百倍!”
“可不是嘛!当初那些笑话人家、说王程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,这会儿脸都被打肿了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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