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城时正值排队查验,耳边不时飘来士兵们闲聊的讯息——知府大人喜得麟儿,城中正筹备大摆宴席,热闹非凡。
萧永福闻言,撇了撇嘴,心中暗自嘀咕:儿子哪有女儿贴心,若是生了闺女,他也得风光一把才显排面。
待办完正事,萧永福特意挑了一斤上好的红糖递过去:“拿着,这是好东西,给你娘补补身子,好好养着。”
林氏接过,鼻尖萦绕着浓郁的甜香,忍不住感叹:“闻着就醉人。”
一旁的萧元朗眼珠一转,笑着提议:“爹,既然咱们手里有地了,是不是该置办些种子?”
萧永福一拍脑门,恍然大悟:“对哦,差点忘了这事。”
“先买些易活的菜种吧。”
毕竟之前那两块地,算是出了名的“撒把盐都能长出来”
,种啥废啥,还是稳妥点好。
“爹,你去采购物资,我去前面找个摊位,把昨天采的那些野蘑菇处理掉。”
萧元朗早就盯好了一个风水宝地。
“成,去吧!”
菜市口的喧嚣声中,萧元朗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,抖开粗布铺地。
他并未显露出任何窘迫,反而将昨日剩余的菌菇一一摆开。
那些蘑菇色泽鲜亮,带着山林间特有的清冽香气,即便静置多时,依旧宛如刚离泥土般鲜活。
未待他开口吆喝,一股诱人的鲜味已顺着风飘散开来。
正欲扯开嗓门招揽生意,一辆华贵的马车骤然停驻车轮碾过青石板的声响打断了他的思绪。
车窗半掀,探出一张俊朗面孔,发髻上玉簪流光溢彩,眉眼间尽是倜傥之气。
“小兄弟,这货色不错。”
那人目光在菌菇上停留片刻,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。
萧元朗眸光一闪,早已练就的机灵劲儿瞬间爆发。
他双手捧起最饱满的一把,快步迎上前去,语气中透着几分自豪:“公子好眼力!这是舍弟天未亮便进深山寻来的野珍,无论是爆炒还是炖汤,那滋味简直绝了。
您若不嫌弃,不妨带几样回去尝鲜?”
那青年上下打量了他一番,见他衣着虽旧却整洁,神情不卑不亢,心中倒是多了几分好感。
他随手一挥衣袖,豪气干云道:“既如此,全要了。”
说罢,一串铜钱叮当落入萧元朗掌心,“童儿,收起来。”
动作行云流水,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。
待萧元朗低头看向手中沉甸甸的钱串,那马车已消失在街角。
一贯钱?足足近一千文!这个数字让他心跳漏了一拍,远超预期的收益让他有些恍惚。
环顾四周,其他摊贩投来的目光逐渐变得复杂,有羡慕,更有难以掩饰的红眼嫉恨。
在这条街上,摆摊半月赚不到一文钱的苦主比比皆是。
萧元朗初出茅庐便横财到手,难免招人侧目。
他心头警铃大作,强压住狂喜,迅速收拾残局,借着人流掩护,兜了两圈后才寻到父亲的身影。
“啥?你卖了一贯钱?”
萧永福瞪大了眼睛,压低声音惊呼,随即又忍不住笑出声来,“真是走了大运!”
少年人从未见过这般巨款,脸颊涨得通红,眼底闪烁着抑制不住的兴奋光芒。
萧永福拍了拍儿子的肩膀,欣慰地点头:“好小子,没给咱家丢脸。
走,给你娘和妹妹扯些新布,回家过节。”
走进布行前,萧元朗脚步微顿,声音低若蚊蝇:“爹……我想多扯一块。”
萧永福愣了一瞬,随即读懂了儿子眼中的羞赧与期待。
他看着眼前这个个头已逼近自己的大儿子,眼中闪过一丝慈爱与愧疚,轻笑道:“该补上的。
之前是爹考虑不周,进去后,你自己挑。”
提及此事,萧元朗耳根更红了。
刘秀红是早年老姚氏定下的亲事,男方刘大勇虽是猎户,家境殷实,却因连生四女而执念生子。
见求子无望,竟逼着萧元朗入赘。
这也是这桩婚事拖延多年未果的缘由。
萧元朗自幼上过私塾,先生曾赞其聪慧异常,可老姚氏吝啬成性,连束修钱都舍不得掏,硬生生埋没了这份天赋。
如今生活渐好,他也该为自己争取一些体面了。
萧永福夫妇半辈子血汗,全砸在了萧永文读书娶妻上,却硬生生断了自己亲骨头的前程。
市井喧嚣中,粗布与棉布的抉择尽显寒酸底色。
家里男丁裹的是耐磨却粗糙的麻葛,唯有林氏和那对刚落地便啼哭不断的幼子,才配得上柔软保暖的细棉。
“爹,瞧这匹绯红。”
萧元朗指尖轻触那抹艳丽,脑海中浮现出妹妹白皙如雪的娇颜,忍不住出声指点,“这颜色衬她极美。”
萧永福瞥了一眼,点头赞许:“确实,你妹妹穿定是好看。
伙计,剪两幅去,大的一幅,小的一幅。”
“这色儿真鲜亮,回去就给秀红送去。”
“爹,这匹给您吧。”
话音未落,萧元朗心头猛地一跳,那抹刺目的红瞬间将他拉回明烛红堂的惊悸之中,下意识想要推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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