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忌循声望去,只见人群围拢处,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分开交头接耳的百姓走进圈内,正是昨日在徐允马前曾出言制止的那位女捕头。
依旧是一身利落的靛蓝色公服,腰束革带,悬着制式长刀,头发高高束成马尾,露出光洁的额头和英气勃勃的眉眼。
昨日匆匆一瞥,只觉她英气十足、正气凛然,倒是没想到她竟是岳老将军的幼女。
“王二!怎么又是你?”
岳缨锁定眼前这个中年汉子,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不耐与冷意:“光天化日,喧哗争吵,到底所为何事?”
“岳捕头!您可要替小人做主啊!”那名叫王二的汉子见到岳缨,非但不惧,反而以手捶胸,大声嚷嚷着:“小人也是见这母女俩可怜,想着吃碗馄饨照顾她们的生意……没成想不小心将这串钱掉在了地上。这可是小人家中老母抓药的救命钱啊!小人发现转头想捡,就见这死丫头捡了想跑!小人让她归还,她、她竟红口白牙,硬说这钱是她的!岳捕头,您可得明察啊!小人老娘还躺在炕上等着药救命呢!”
“你骗人!满口胡言!”
那少女急得眼圈都红了,却倔强的不肯落下:“这钱绳还是我娘亲手捻的,上面的钱也都是我娘一文一文攒的,跟你有什么关系?!”
两人各执一词,情绪激动。
围观者议论纷纷,但多是指责那汉子欺负人家孤寡。
秦忌不动声色地挪了几步,将周围那些压低声音的议论纳入耳中。
“……又是这王二,这个月第几回了?”
“可不是嘛!上个月就偷了卖肉老刘的钱,两人各执一词,别的捕快都不知道怎么办,岳捕头弄了盆水,铜钱扔进去满是油腥,立刻破案,还打了他三十大板……这次居然故技重施,显然是怀恨在心。”
“作孽啊!严婶子守寡多年,母女两个就指着这馄饨摊活,这王二真是黑了心肝,连这样的苦命人都不放过!”
“……嗨!谁说不是呢?但这回怕是难了。馄饨摊上用的都是清汤白水,顶多有点猪油葱花,那点子油腥都沾在筷子上,铜钱上能有多少?这王二怕是算准了这点,才敢再来。”
“就是就是,你看那钱串,谁家没有?也做不得凭证。这下岳捕头怕是要头疼了……”
“……要我说,还要什么证据啊?这王二又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,直接拖到县衙打一顿,自然老实,就算打死也是为民除害!!”
事实也的确如此。
岳缨揉了揉眉心,不由得有些头痛。
其实在场的明眼人,连同她自己,心里都跟明镜似的——九成九是这王二又在讹人。
上次肉铺案后,这泼皮定然怀恨在心,此次故意挑选这对无依无靠的母女下手,一来报复;二来也是吃准了馄饨摊难留证据,想让她这捕头难堪。
但判案要讲证据,尤其是当街众目睽睽之下。
若是人证物证俱在,自然好办。
可眼下双方各执一词,又无第三目击者,这钱串本身还无独特标记。
总不能单凭「王二是惯犯」、「母女可怜」就断案,那不成以情代法了?
若是被那些闻风而动的御史言官知道,参她父亲一本「纵女枉法」、「以势压人」都还是轻的。
岂有此理!
岳缨越想越气,胸中一股无名火蹭蹭往上冒。
这泼皮,怀恨在心,你冲我来便是!
在街面上摆开阵仗,哪怕使些下三滥手段,我岳缨也接着。
可你专挑这等无依无靠的孤寡妇人孺子欺负,算什么本事?!
简直卑劣无耻至极!
她强压怒火,盯着那兀自干嚎、眼神却时不时偷瞄她反应的王二,声音冷了下来,带着警告:“王二,你可给本捕头想清楚了!诬告他人,强占财物,按《玄阳律》,人赃并获,事实清楚者,当杖责三十,枷号三日!你上月刚因偷盗被惩,乃是再犯!此次若再次查实,便是罪上加罪,刑罚更重!你可明白?!”
那王二闻言,随即又嚎哭起来:“岳捕头!小人若有半句虚言,天打雷劈!这真是小人的救命钱啊!这丫头小小年纪,就如此奸猾,定是有人教唆!请大人明鉴!”
那少女闻言,眼泪终于控制不住,扑簌簌滚落下来,却依旧倔强地重复:“你骗人!!”
一旁沉默抹泪、身形瘦削憔悴的妇人,咬了咬牙,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,颤声开口:“岳、岳捕头……民妇……民妇实在无法。这钱,怕是说不清了。实在不行……就、就一人一半吧……”
“呸!做梦!我的钱!凭什么分你们一半?!” 王二立刻跳脚,唾沫星子几乎喷到妇人脸上,一副寸步不让的蛮横嘴脸。
“你欺人太甚!!”
小女孩张牙舞爪的就要上前撕咬男人,却被妇人死死按住。
岳缨目光扫过人群,看到一些熟悉的泼皮面孔上挂着的讥诮与看好戏的神情,心中又怒又无奈。
难道今日真要栽在这等龌龊伎俩之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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