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需要纤维。”他有气无力地说,“我在外头什么都没有找到……所以,至少这也是条路子,对吧?反正也没有什么坏处。”
米菲一边用它的触须数玉米粒,一边流畅自然地和他对话:“你确定这种植物的纤维能够用于纺织?”
罗彬瀚直白地告诉它这事儿非常悬。就算他们真的成功把这批种子全种了出来,那也大概率没法织出什么“玉米布”来。但至少他可以得到一些基础物资,比如篮筐、绳索或是软垫。至少他有希望得到一个容量大点的行李包吧?他又不能真的瞧见什么都往口袋里揣。至于床垫或睡袋之类的奢侈品他是连想都不敢想了。除了真正意义上流之不尽的鲜血,他现在拥有的物资连流落荒岛的鲁滨逊都不如。而如果他还想要再长时间地外出,那么除了空气,他还得解决食物和水的供给问题,在这方面没准玉米也能给他帮上忙。前提是,他真能把它们种出来。
在两个小时以前,他认为这么干是绝对划不来的。就算他只是个临时抱佛脚的冒牌农夫,也明白要把种子发育成完整的庄稼是一件多么费时费力的事。他必须一直关注田地里的变化,也许不需要每分每秒,但却必须是每日每夜。他得留意温度、墒情、肥力、虫害……所有他想得到和想不到的问题。原始时代的农艺家们在自然条件理想时可以采取更宽松的办法,在播种完成后直接迁徙去别的地方采集和放牧,等数月后再回来看看收获;可他却无法这样做,因为他对这里的环境毫无了解,而种子的数量却非常有限。他承担不起任何一次天灾人祸带来的损失,那就意味着他要为培育这些种子而在田地周围困守数月乃至于数年,还不能保证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……在两个小时以前,这一切风险和成本都足以让他放弃对这些种子的缥缈寄望,把他有限的时间和意志力留给别的机会。
现在,情况自然不同了。在得到魔鬼允诺的帮助以后,这件事忽然变得值得一试,只是需要非常精细小心的规划。他必须极为谨慎地安排这些种子,尽可能不浪费任何一次实验机会。他必须巧妙运用他刚刚发现的时间机制:内庭一日,外界百天。这正好和玉米从发育到成熟的周期差不多。
“四百六十三。”米菲说,“我想这是正确的总数。”
罗彬瀚疲惫地叹了口气,这居然和他第一遍数出来的数字一样。“我们不能把它们全种下去。”他说,“所有的条件都得试一试。如果所有的种子都发不出来,我们就应该把最后的一点留下来。”
“你觉得发芽的可能性有多大?”米菲问。
罗彬瀚只能诚实地说他完全没有把握。当初他确实装模作样地种了两天地,那也不过是给将近成熟的庄稼们浇点水、除点虫,把它当成一种变相的园艺来平复心绪。可对于正儿八经的农业知识与技艺,他最多只是在别人的闲谈中略有耳闻,何况如今他们要面对的条件变量可远不止他拙劣的农业技能——往好的方面看,这倒是能让他不必把即将到来的失败太归责于自己,因为就算把一个农学专家请来也不见得能做得更好。在这件事的成败上,他的努力并不起决定性作用,土地与环境才是主宰了种子命运的关键。
他们又花了两个小时来讨论如何使用这四百六十二颗珍贵的种子。当第一阶段的计划被敲定后,米菲从底下运给他一块篮球大小的石头。罗彬瀚摸着那致密光滑的石面,不太满意地问:“只有这个?”
米菲告诉他这已是它能找到的最合适的石材,除此以外的要么体积太小,要么空隙过多,最多只能用来吸水保湿。如果他愿意多等,它可以尝试去更深的地层里寻找和开采,但那既需要时间也需要能量——它直白到近乎露骨地表示,那可不是随便吃几条毛毛虫就够用的。
“先这样吧。”罗彬瀚妥协地说。他没法给米菲更大的承诺,只得加工起那块形状还算合适的岩石。当他忙着干这件事时,米菲突然问:“你想怎么处理那两只鳞兽?”
“先放着?否则还能怎么办?”
“如果它们在这段时间长大了呢?”
罗彬瀚没觉得这是个很大的问题。他已见识过成体鳞兽的身姿,觉得它们就算翻脸不认人也构不成什么威胁。米菲又提醒他如果它们长得太大了,那可能会对他们的育苗地造成破坏。这倒是个问题,于是罗彬瀚说:“你盯着它们。如果觉得它们长得太大了,或者有点管不住的架势,那就赶紧叫我一声。”
“你可能会不在场。”
“我会回来得很勤快的。”罗彬瀚说,“我想至少是每天一次吧——也可以说是每天一百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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