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天早上,家里停电了。
白小北在余扬的护送下回了趟庄园,余扬拿到发电机后,发现他不在车上,绕了一圈才见到蹲在菜园子边,萦绕着一股绝望气息的白小北。
菜园子里的菜一大片都已经烂在地里,而中间,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。
余扬安慰道:“尸液应该还没有感染整片地,也许周围的还可以吃。”
“你是把我想的有多不怕死啊,算了吧,可别像发财拿回去的小牛那样腐烂,我可不敢冒这个险”,白小北心疼的又看了一眼被管家尸液侵蚀的菜地,把另外几块菜地的食材全都打包带走。
他和太佑谦商量好了,秉持着安全有保障原则,跟着兵哥们走。
今晚自然要痛痛快快的吃一顿。
白小北把菜都煮了,忙得热火朝天,连只能吃速食的吴涛们都能捞上一口热乎饭。
饭饱思淫欲,整理完行李后,白小北就想着自己那一墙的漫画,心底的悲哀油然而生。
他明早就要走了,这一墙的心爱之物,有很多都是他花费大价钱弄回来的,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。
“唉!”
金发财打着饱嗝问:“北哥你叹什么气啊?”
白小北看他可爱憨憨的样子。
“你们队里有做饭的吗?”
“没有啊,大家都怕麻烦,吃压缩饼干就成。”
“真可怜”,白小北更是愁的皱起了眉头,以后就要跟这些喂不饱的孩子们待在一起了,日子有盼头的同时,又有些劳累。
金发财被他问的摸不着头,“北哥你问我这个干嘛啊?”
“没什么”,白小北把袖子卷起来,将手腕上的表解下来,“这个送你了。”
银金色的表盘十分精致,金属线条流畅充满科技感,内敛低调的款式,金发财虽然从小锦衣玉食不缺吃喝,但真要收对方几十万的礼物,还是很有礼貌的拒绝了,“这太贵重了,我不要。”
“你拿着吧,我送你的”,白小北想的也很简单,他爸喜欢收藏表,给了他好几十块他一个月换着戴不重样都够了,现在要走了,谁知道能不能回来,他又戴不走,还不如送人。
金发财耿直地说:“北哥,你是不是想贿赂我干什么啊?”
白小北:·····
白小北冲着小黑猴招了招手,“你叫拉姆对吧?这个送你,给你看时间。”
拉姆不知道这东西多少钱,只觉得还挺好看的,就收下了,“谢谢”,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坠子,说了一串他听不懂的话。
白小北以为是因为拉姆是少数民族,口音很重,所以才听不懂,金发财解释那是拉姆家乡的语言。
“是什么意思?”
“我也不懂,大概就是祈祷平安之类的,拉姆从家里出来戴了一串狼牙项链出来,是他家祖祖辈辈猎杀野狼传下来的,扬哥和周哥郑哥都有。”
金发财跟自豪似的接着说:“我也有一个哦,不过我这个是跟他打赌赢来的,他平时宝贝的跟什么似的,没想到愿意把这个给你。”
拉姆念完,乌黑发亮的眼睛直直盯着白小北,“饭很好吃。”
白小北汗颜,敢情给他是因为做饭好吃啊,还真是民以食为天,而且在他看来,这才是真正贵重的东西。
他客气地说:“表给你就给你了,我还有很多,可是这个太贵重了,我不能收。”
拉姆坚持要给他,白小北推脱不掉,只能接受,戴在脖子上。
他回到卧室,把被太佑谦挑剩下的表都拿了出来,挨个发放给兵哥们。
兵哥们并不太懂表,但在金发财的介绍之下,只记住了很昂贵三个字。
都末日了,再昂贵的表也没了用武之地,只是装饰品而已,大家也就不都客气,该收就收。
就连一开始说不要的金发财都选了一块,说是友谊的象征,最魁梧的兵哥问能不能再给他一块,他要带回去给女儿。
白小北想了想,从太佑谦那里,抢了一条红色的手链给他。
分发完表,白小北算了算,剩下的,只有一个感觉阴沉沉的兵哥,和余扬还没有拿。
前者是因为不敢,后者是因为出门猎兔子去了。
他们的食物还很充足,余扬并不是因为生存需要而去猎的,纯粹就是因为闲的。
在文明时代,闲着的时候有手机有动漫相伴倒是不觉得无聊,如今网络瘫痪,讯息崩溃,一朝退回互联网时代之前,白小北也闲了许多,便进厨房捣鼓起弄点干粮什么的。
身后还跟着金发财和拉姆两个小尾巴。
白小北找到余扬时,他正蹲在泳池边杀野鸡和兔子。
“我在这里住了两年,从来没见过兔子。”
余扬:“细心找就有。”
“余扬,我给你个东西。”
余扬抬起头来看着他,这个从上往下的角度,白小北还是第一次看,他太高了,总是给人一种孤高临下的压迫感,现在这样看上去要温和不少。
余扬又看他拿在手里,要开不开的盒子,用手将盒子推了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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