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法官慢条斯理地戴上老花镜,镜片后的目光锐利如鹰隼,分毫都不肯放过。他抬手翻开面前那叠薄薄的判决书,审判庭里静得吓人,只有空调出风口发出细微的嗡鸣,像根无形的线,绷紧了每个人的神经。所有人的目光都死死黏在那几张纸上——那上面,写着三个人的命运,还有一段婚姻彻底腐烂后的残骸。
“现在宣读判决。”王法官的声音在空旷的审判庭里回荡,浑厚有力,每一个字都像刻在青石板上,掷地有声。
“原告林思彤诉被告陆哲离婚纠纷一案,经本院审理查明:被告陆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案外人苏晚晴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,已构成重大过错;被告通过关联交易、虚假合同等多种手段,恶意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,数额巨大;被告多次对原告及婚生女林乐乐实施威胁恐吓行为,严重侵害原告及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与心理健康。”
每宣读一句,陆哲的肩膀就塌下去一分,到最后,整个人像只被扎破的皮球,瘫在椅子上,连头都抬不起来。
“本院认为,原、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无和好可能,准予离婚。”
林思彤的手指微微收紧,指甲掐进掌心,带来一丝尖锐的痛感。这痛感很清晰,让她确认眼前的一切不是梦。乐乐似乎察觉到妈妈的紧张,抬起头,小脸上满是担忧。她给了女儿一个安抚的微笑,指尖却早已渗出细密的冷汗。
“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——”王法官顿了顿,目光越过人群,慈祥地看向乐乐,“考虑到被告存在重大过错,且有持续性威胁恐吓行为,其抚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。而原告林思彤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与良好的抚养能力,与子女感情深厚,抚养意愿强烈。故判决:婚生女林乐乐由原告林思彤抚养,被告陆哲按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捌仟元,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。”
抚养费的金额被念出来时,旁听席响起一阵低低的抽气声。这个数字远超行业标准,明摆着是法官在替母女俩撑腰。
陆哲猛地抬起头,嘴唇剧烈地颤抖着,喉结滚动了半天,却终究没发出半个字。他的眼神里只剩下绝望,像一潭死水,连挣扎的力气都没了。
“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”王法官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,像台精准的机器,“鉴于被告存在恶意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本院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认定与分割。判决如下:”
“一、位于本市锦绣花园小区12栋3单元501室的婚内房产一处,价值约人民币捌佰万元,归原告林思彤所有;”
“二、被告陆哲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,向原告林思彤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陆佰万元;”
“三、婚内购置的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(车牌号:A·XXXXXX),归原告林思彤所有;”
“四、被告陆哲需向原告林思彤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伍拾万元。”
每一项判决都清晰明确,每一笔金额都计算精确,像一把把淬了冰的刀子,一刀刀凌迟着陆哲最后的尊严。
顾衍凑到林思彤耳边,声音压得极低,却难掩一丝兴奋:“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好。房产保住了,现金补偿也足额到位,这下陆哲算是彻底被掏空了。”
林思彤点了点头,目光却没落在那些刺眼的数字上。她看向被告席——那个曾经让她爱到尘埃里的男人,此刻正死死盯着法官手里的判决书,脸色从惨白转为铁青,又从铁青变成死灰,仿佛一瞬间老了十岁。鬓角的白发,在灯光下格外刺眼。
“以上判决,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。”王法官摘下老花镜,目光如炬地扫过双方,“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,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,上诉于本市中级人民法院。”
法槌落下。
“砰”的一声,清脆而响亮,像一道惊雷,为这场持续了数月的拉锯战,画上了铿锵有力的休止符。
“闭庭!”
审判庭里瞬间炸开了锅。
记者们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,扛着摄像机、举着话筒,一窝蜂地冲向原告席,密密麻麻的镜头和录音笔,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。
“林女士!您对这个判决结果满意吗?”
“您觉得陆哲会提起上诉吗?”
“拿到这笔补偿款后,您有什么规划?”
“乐乐小朋友,以后跟妈妈一起生活开心吗?”
林思彤把乐乐紧紧护在怀里,目光平静地扫过那些跃跃欲试的镜头,没有闪躲,也没有畏惧。顾衍立刻上前一步,高大的身躯挡在她身前,形成一道坚实的屏障:“抱歉,我的当事人暂时不接受任何采访。判决书已经说明了一切。”
但林思彤却轻轻拉住了他的衣袖。
她往前站了半步,怀里的乐乐下意识地搂紧了她的脖子。
“我只说一句。”她的声音不大,却奇迹般地压过了周围的嘈杂,让整个审判庭都安静下来,“感谢法律,还了我和女儿一个公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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