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矶镇的槐花在暮春里落得纷纷扬扬,像场洗不掉的雪。林飒蹲在学堂后的菜畦里摘豆角,淡紫色的花瓣落在她的蓝布衫上,沾了层薄薄的香。陈娃举着个竹篮跟在后面,把摘下的豆角往里扔,篮子底已经铺了层槐花,是他说要带回家给娘做槐花饼的。
“林姨,王大哥今天又去后山了。”陈娃突然说,小手揪着豆角藤,“他说去采草药,可我看见他往黑风口的方向走,还背着那个鼓鼓的帆布包。”
林飒摘豆角的手顿了顿。王建军来镇上已经五天,除了第一天去绣坊给老秀才磕了个头,其余时间总往山里钻,问起就说是治伤,眼神却总带着股说不出的警惕。“别瞎猜,”她把最后一把豆角放进篮里,“王大哥是从部队回来的,许是山里有他熟悉的草药。”
话虽如此,心里那点不安却像藤蔓似的缠上来。昨天去给老秀才送绣线,听见他对着本旧账本叹气,说建军小时候最不爱吃槐花饼,嫌塞牙,可前天张婶送了一碟,他却吃了个精光。
“林姨快看!沈叔回来了!”陈娃突然指着巷口,蓝布褂子在槐花雨里跑得像只雀。
沈砚肩上扛着捆柴火,手里还提着只野兔,是刚从山里打的。看见林飒,他脚步加快了些,柴火在肩上晃悠,带起一阵槐花香。“摘这么多豆角?”他笑着问,把野兔递给迎上来的柱子,“晚上炖兔肉,加豆角,香得很。”
“沈叔,王大哥又去后山了。”陈娃抢着说,生怕晚了没他的份。
沈砚的笑容淡了些,往镇外望了望:“知道了,他说后山有种叫‘血见愁’的草药,能治枪伤,让柱子陪他找了两天。”他顿了顿,把柴火往院里卸,“晚上让他来家里吃饭,我问问他部队的事。”
晚饭时,王建军果然来了。他换了件干净的白褂子,袖口卷到胳膊肘,露出小臂上道狰狞的伤疤,说是跟鬼子拼刺刀时留下的。林飒端上炖好的兔肉,香气漫了满桌,陈娃和柱子盯着碗里的肉,眼睛亮得像星子。
“尝尝?”沈砚给他递过筷子,“山里的野兔肉,比城里的猪肉嫩。”
王建军夹了块肉,慢慢嚼着,没说话。他的目光落在墙上挂的步枪上,枪托缠着的红绸在油灯下泛着暗红光,是林飒前几天刚换的新绸子。“沈队长这枪用了不少年吧?”他突然问,“看着挺旧的。”
“跟了我五年,”沈砚喝了口酒,“从黑风口到石矶镇,救过我三次命。”
王建军笑了笑,那道疤在灯光下显得柔和些:“我以前也有支枪,德国造的,打起来又准又稳,可惜部队打散时丢了。”他往沈砚碗里夹了块肉,“沈队长要是见过德国枪就知道,比咱们这老套筒强多了。”
林飒正给陈娃剔骨头,闻言动作顿了顿。她听沈砚说过,德国造的步枪后坐力大,枪口常有特殊的防滑纹,可王建军说这话时,手指比划的却是日本三八式的握法——他在撒谎。
“王大哥在哪个部队?”林飒状似随意地问,把剔好的肉放进陈娃碗里,“我弟弟也在部队,说不定你们认识。”
王建军的筷子停在半空,眼神闪了闪:“在南边的队伍,番号记不清了,打了太多仗,脑子混得很。”他赶紧喝了口酒,像是要掩饰什么,“你弟弟……叫什么名字?说不定我真听过。”
“叫林墨,”林飒看着他的眼睛,“去年秋天在黑石寨负伤,后来就没消息了。”
王建军放下酒杯,脸上露出惋惜的神色:“黑石寨那场仗我知道,打得惨,好多兄弟都没回来……你别太担心,说不定他只是跟部队走散了。”他说得恳切,可林飒看见他握着酒杯的手,指节悄悄泛了白。
晚饭后,王建军说要早点休息,拎着帆布包往隔壁院走。沈砚送他到门口,回来时眉头皱得很紧:“他帆布包里有硬东西,刚才擦肩而过时碰了一下,形状像枪。”
“而且他根本没在南边待过,”林飒收拾着碗筷,“黑石寨去年秋天根本没打仗,是我编的。”
两人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凝重。这王建军,身份绝对不简单。
第二天一早,林飒去绣坊送新染的布,刚走到巷口,就看见王建军站在老槐树下,对着个穿灰布衫的陌生汉子说话。那汉子背着个货郎担,帽檐压得很低,看不清脸,手里却在比划着奇怪的手势——拇指和食指圈成圈,中指和无名指并拢伸直,像只鸟的形状。
“黄雀的暗号!”林飒心里猛地一沉。上次审那个刀疤脸时,他招认过“黄雀”的联络手势,这正是“有货,速来”的意思!
她赶紧躲到墙后,看见王建军从帆布包里掏出个油纸包,塞给那货郎,货郎则递给他个小小的木匣子。两人没多说一句话,货郎挑着担子匆匆往镇外走,王建军则转身回了院,关门时还警惕地往四周看了看。
林飒的心怦怦直跳。她悄悄跟在货郎后面,看着他出了镇,往黑风口的方向走。走到半山腰时,货郎突然停下,从担子里掏出把短枪,对着身后喊:“出来吧,别装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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