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早上七点,林浩东被手机闹钟叫醒。
他睁开眼,盯着天花板看了三秒钟,然后翻身坐起来。
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光线告诉他,天已经大亮了,外面的世界又恢复了它本来的样子——
阳光明媚,鸟语花香,像昨天那场枪战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他洗漱完毕,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——
肖建军昨晚让局里的人从县城买的,一件深蓝色的卫衣,一条黑色的休闲裤,一双运动鞋。
尺码竟然刚刚好,不用问也知道是肖建军提前问过欧阳羽霞的。
他拉开房门,正好看到欧阳羽霞从隔壁房间出来。
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卫衣,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,头发扎成马尾,脸上没有化妆,但皮肤白净,眼睛明亮,整个人看起来像刚毕业的大学生,而不是那个在枪林弹雨中端着92式手枪往前冲的女刑警。
两人对视了一眼,都有点不自在。
“早。”林浩东先开了口。
“早,林大哥!”欧阳羽霞应了一声,然后低下头,假装在看手机。
“你昨晚睡得怎么样?”
“还行。你呢?”
“还行。”
简短的对话之后是一阵沉默。
走廊里只有空调外机嗡嗡嗡的运转声,和远处街上偶尔传来的汽车喇叭声。
张海从走廊的另一头一瘸一拐地走过来,打破了这种尴尬的气氛。
他的小腿上还缠着绷带,但走路的姿势比昨晚好多了,显然伤口的疼痛已经减轻了不少。
“东哥,欧队,早啊!”张海的声音洪亮得像在喊口号,“走,吃早饭去!吃完早饭我跟你们一起回丽都,把犯人交接完,晚上我请客!”
“你请客?”林浩东挑了挑眉,“你不是说在云岭请吗?”
“两顿!”张海大手一挥,“云岭一顿,丽都一顿。今天云岭,明天丽都,我全包了。你们想吃什么都行,只要别吃我这个人,什么都行。”
欧阳羽霞被他逗笑了,那笑容像清晨的阳光一样明媚:“张队,你是不是中了彩票了?这么大方?”
“没有没有。”张海挠了挠头,憨厚地笑了笑,“我就是觉得,昨天能活着回来,已经很幸运了。花点钱请兄弟们吃顿饭,应该的。”
五个人(还有另外两个刑警)下楼,在一楼的餐厅吃了早饭。
早餐是自助式的,种类不多,但味道不错——小米粥、包子、油条、茶叶蛋、咸菜,还有一盘切得整整齐齐的西瓜。
林浩东吃了两碗小米粥,三个包子,一个茶叶蛋,把肚子填得饱饱的。
他知道,今天押送犯人回丽都,路上至少要开四个小时,不吃饱了扛不住。
吃完早饭,一行人到宾馆门口集合。
肖建军已经在门口等着了,他穿着一件警服短袖,领口敞开着,露出晒得黝黑的脖子。
他的眼圈发黑,眼袋浮肿,一看就知道昨晚没睡好。
“都吃好了?”肖建军扫了一眼众人。
“吃好了。”众人齐声回答。
“那就出发。”肖建军大手一挥,率先走向停在门口的警车。
汪韬和柳飞昨晚已经被关进了县看守所,今天早上六点,看守所的人已经把两个人提了出来,押上了押送车。
汪韬的麻醉效果早就过了,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铐在看守所的铁椅子上,表情很平静,平静得不像一个刚刚被捕的杀人犯。
他没有挣扎,没有喊叫,甚至没有问任何问题,就那么安静地坐着,像一尊雕塑。
审讯人员问他话,他一言不发,只是用那双空洞的眼睛看着对方,看得人后背发凉。
柳飞倒是很配合,从被抬上救护车开始就不停地说话——喊疼,骂汪韬,求警察别杀他,语无伦次的,但至少证明他的脑子还在工作。
押送车是一辆依维柯改装的特种囚车,车厢里用铁栅栏隔成了三个隔间,汪韬和柳飞被分别关在两个隔间里,中间隔着一道铁栅栏,互相看不到对方。
林浩东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,欧阳羽霞坐在后排。
肖建军派了个特警队长,开着另一辆车跟在后面,车里坐着几个特警,负责沿途警戒。
车队从云岭县城出发,沿着省道一路向东,往丽都市的方向开。
车开出县城大约两公里的时候,林浩东的手机响了。
他掏出来一看,是肖建军的电话。
“肖局,怎么了?”
“浩东,你能不能回来一下?我这里出了点儿事!”
肖建军的声音很急促,跟刚才在宾馆门口那种疲惫但放松的状态完全不同,像一根绷紧的弦,随时可能断裂。
“出什么事了?”
“云岭大桥下面发现一具无头女尸,你不是能掐会算吗?你得帮帮我!”
林浩东的眉头猛地皱了起来。
“无头女尸?”
“对。”肖建军的声音压低了,像是在电话那头捂住了嘴巴,“今天早上六点,一个钓鱼的在桥墩下面发现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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